台灣基因醫學暨生物標記學會 100年度專業認證考試
一、目的:為強化本學會會員於基因醫學暨生物標記領域之專業知能,建立專業認證制度以 推展人才培訓,進而提升本學會會員之專業品質及競爭力。 二、報考資格:凡有意報考者須符合各專業認證辦法第三條及第十四條之規定。 A.基因檢測醫檢師 (暫緩舉行) 1.具本學會之有效會員資格。 2.具備有效醫檢師執照。 3.一年內持有專業相關繼續教育學分至少15學分。 4.二年內曾在國內外醫療、學術機構接受分子生物學操作訓練至少3個月。 5.需具備以下資格之其中一項: (1)從事臨床醫學檢驗工作至少一年。 (2)曾進行臨床基因醫學、分子診斷至少達50件。 (3)曾參與基因醫學、分子醫學領域之研究。 6.參加本學會舉辦之基因檢測專業認證教育訓練課程(100年4月16日之 「個人化基因檢測應用研討會」)。 B.基因醫學諮詢師 (延長報考期限,詳見最新公告) (需符合第1.2.3.5項或第1.4.5項所需資格條件) 1.具本學會之有效會員資格。 2.大學以上臨床醫學、護理、醫技、生技等相關科系畢業。 3.一年內參加國內外各學會所舉辦之基因檢測、分子診斷相關研討會或教育課程至少 12學分。 4.具備以下資格之其中一項: (1)推動社區、學校、醫療院所之基因檢測推廣,擔任分子診斷、基因檢測顧問二年 以上之專家。 (2)曾主持並規劃基因檢測推廣活動或舉辦系列教育訓練課程。 (3)執行基因醫學、分子診斷相關研究並有相關著作。 5.參加本學會舉辦之基因檢測專業認證教育訓練課程(100年4月16日之 「個人化基因檢測應用研討會」)。 C.個人化醫療照護護理師 (暫緩舉行) 1.具本學會之有效會員資格。 2.具備有效護士或護理師執照。 3.二年內具有相關醫療照護護理人員、分子檢測及基因醫學教育訓練課程至少20學分。 三、考試時程表: